各专委会、基层组织:
在九三学社建社75周年之际,为弘扬九三学社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褒奖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作出较大贡献的社员,推动全社形成崇尚楷模、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激发全市社员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积极性,特在全市广大社员中开展“九三榜样”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推选“九三榜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三)遵守九三学社章程。
(四)品德高尚,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五)近年来特别是社市委八届以来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作出较大贡献,在专业领域内取得一定突出成果;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赢得社会广泛赞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热爱多党合作事业,长期在社的履职工作中勇挑重担、勤勉尽职,为社市委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
二、评选方式
(一)广泛发动,全面宣传。各基层组织要在全体社员中认真开展宣传发动,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1-2名优秀社员申报。
(二)上报申报材料。于7月30日之前将“九三榜样”候选人登记表及优秀事迹(2000字以内)上报社市委办公室。邮箱:jxjs93@163.com,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82521857。
(三)确定十名人选。根据基层推荐上报情况,经社市委主委会议通过评选出10名榜样人选。
三、表彰宣传
(一)由社市委名义制发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二)以多种形式在社内广泛宣传“九三榜样”事迹,扩大影响,发挥示范效应。
九三学社嘉兴市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